索引號: | 014207264/2021-02562 | 分類: | 國土資源、能源\土地 批覆 | ||
發佈機構: |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| 文號: | 通政復〔2021〕26號 | ||
成文日期: | 2021-03-12 | 發佈日期: | 2021-03-12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稱: | 市政府關於南通市崇川區觀音山新城02單元C3-01、C4-01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批覆 |
市政府關於南通市崇川區觀音山新城02單元C3-01、C4-01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批覆
市自然資源和規劃:
你局2021年2月9日《關於調整南通崇川區觀音山新城02單元C3-01、C4-01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》(通自然資規請〔2021〕26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覆如下:
一、原則同意崇川區觀音山新城02單元C3-01、C4-01等地塊(東至星城路、南至觀暢路、西至園林路、北至八一路)控制性詳細規劃。調整後,用地性質由居住用地調整為商業居住混合用地,原星明路(觀暢路—八一路段)取消,幼兒園由八一路南、星明路東地塊調整至八一路以北居住用地內。調整後的地塊控制指標為容積率≤2.0、建築密度≤35%、綠地率≥25%;其中,商業建築面積佔比≥25%、居住建築高度≤80米、商業建築高度≤24米、酒店建築高度≤100米。
二、調整後的崇川區觀音山新城02單元C3-01、C4-01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用地性質、地塊控制指標及道路紅線應作為強制性內容予以控制。
三、本次調整後的規劃一經批准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。確需對該規劃進行調整或修改,應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要求的法定程序報批。
南通市人民政府
2021年3月12日
(此件公開發布)